舉杯團圓莫酒駕,交警“姑爺”不放假!
大年初三是女婿看丈人外甥拜娘舅的日子,家人聚在一起,怎么能不喝點小酒呢?千萬別讓酒駕破壞了節日的氣氛!
喝了酒的女婿們千萬別開車!因為那些喝不上酒的女婿們正在各大路口等著你!
放松可以,放縱,那你就很危險了!請時刻繃緊酒后禁駕這根弦,酒后開車,不管多近,
哪怕你挪車一米也照樣違法!
下面讓我們來看看,
誰被交警蜀黍逮到了!
案例一
2月11日14時23分許,牟平交警大隊民輔警在金埠大街巡邏時,遇到一輛正三輪摩托車行駛搖擺,遂令其停車接受檢查。經現場檢測,該駕駛人的酒精呼氣檢測結果為127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經詢問,該駕駛人稱自己中午拜親戚串門喝完酒,準備回家時被交警查獲。
案例二
2月11日15時20分,龍口交警大隊一中隊執勤民警在東萊街開元路口處執勤時,發現一輛小型普通客車駕駛人有違法嫌疑。經查,駕駛人王某涉嫌酒后駕駛,執勤民警立即對駕駛人王某進行了酒精測試。經檢測,駕駛人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58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執勤民警依法對駕駛人王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
2月11日15時,招遠交警大隊五中隊民警在招遠市黃草線南院莊東500米處查處一名酒駕駕駛人。經呼氣檢測,曹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達44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曹某因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處以1000元罰款。
案例四
2月11日14時32分,龍口交警大隊一中隊執勤民警在車站紅綠燈路口處發現一輛小型普通客車駕駛人有違法嫌疑。經查,駕駛人張某涉嫌酒后駕駛,執勤民警立即對駕駛人張某進行了酒精測試。經檢測,駕駛人張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62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執勤民警依法對駕駛人張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案例五
2月11日14時30分,棲霞交警大隊在轄區國道204劉家河路口處開展酒醉駕統一整治行動,發現一輛魯F3***1普通二輪摩托車駕駛人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其體內酒精含量為75mg/100ml,達到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標準。經詢問,該駕駛人稱自己是去親戚家拜年,喝了酒,因大年初二心存僥幸便駕車上路,不料被交警查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民警依法對其進行了處罰。
案例六
2月10日13時58分,龍口交警大隊一中隊執勤民警在北巷家電街路口處發現一輛小型普通客車駕駛人有違法嫌疑。經查,駕駛人周某涉嫌酒后駕駛,執勤民警立即對駕駛人周某進行了酒精測試。經檢測,駕駛人周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36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執勤民警依法對駕駛人周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案例七
2月10日14時04分,龍口交警大隊二中隊民警在龍口市振興路某單位門前處,發現一輛白色新能源汽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在道路上行駛,遂對車輛進行檢查。經查,駕駛人于某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車輛,所駕車輛與準駕車型不符,且血液中酒精含量為39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執勤民警依法對駕駛人于某的違法行為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案例八
2月11日中午12點55分許,招遠交警大隊六中隊值班人員巡邏到付中線金嶺鎮地方糧庫門口,發現一輛小型轎車駕駛員有酒駕嫌疑,民警隨即攔截其停車接受檢查。經查,駕駛員邵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56mg/100ml,屬于酒后酒駕。
案例九
2月11日14時51分許,牟平交警大隊民輔警在巡邏至牟平區養馬島中學門口時,發現一輛黑色轎車正要出島,遂令其停車接受檢查。經現場檢測,該駕駛人的酒精呼氣檢測結果為46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經詢問,該駕駛人稱自己中午在家喝了啤酒,準備出島時被交警查獲
春節假期,
“交警女婿”一如既往在崗,
在這里給各位姑爺們提個醒:
千萬不要輕易嘗試
“酒駕”的滋味,
也不要在“酒駕”邊緣試探!
酒駕的成本到底有多高?
幫你算筆賬!
標題:舉杯團圓莫酒駕,交警“姑爺”不放假!
來源:大小新聞百家號